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区委、市教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区教育局《关于本区教育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实施科学发展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精心部署,稳步推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坚决纠正在教育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授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 二、工作重点 预防和重点治理在基建项目建设、图书(音像资料、报刊)、教材、教具学具、仪器设备等大宗物资的采购中,以各种名义暗中给予、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同时治理招生、为学生代办等工作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和宣传阶段〈 〈二〉自查问题阶段〈至2006年9月上旬〉。根据上级单位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将以下问题列入自查自纠重点:教材、教辅、图书购销,组织教材图书编审发行,教材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质采购,工程建设以及其他活动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问题。同时,按照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对2001年以来帐外资金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并根据自查情况如实填写报表,于 〈三〉分类处理阶段〈至2006年10月下旬〉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并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对已发现的问题,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 〈四〉整改规范阶段〈至2006年10月下旬〉。在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活动中,针对学校的重点环节,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针对教材的选定和征订、教学设备和用品采购、大型基建活动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和规范,切实提高学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预防职务犯罪、抵制商业贿赂的能力。 〈五〉评估验收阶段〈2006年11月至12月〉。学校认真做好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总结和统计分析,并如实填写自查自纠工作报表,接受区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 四、主要措施 1、深入开展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镇关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规定,加强对党员、中层干部和教职员工职业道德教育,运用正反两面的典型案例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党员、中层干部、教师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在校内形成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治理实效。为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有关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出部署,对商业贿赂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及时上报工作情况,保证治理实效。 3、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一是继续制定或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管人,管财,管物等部门、岗位和人员的监督。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公办小学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三是进一步规范教育书刊和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坚决制止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的行为。四是坚决贯彻落实校舍基建工程和教育设备等大宗物资的招标采购制度,基建工程必须按规定实行工程招标,教育设备实行政府采购。五是进一步做好教育经费使用的管理和审计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附:田林小学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举报电话 组长:周玲(副校长、联合支部副书记) 副组长:方臻(副校长) 成员:谢军旗(总务主任、分管教务副教导) 施蕾(分管德育副教导) 周之俭(工会主席) 贾燕琴(大队辅导员) 举报电话:64832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