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田林小学2017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有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岗位工作能力的人才选拔到学校的中层岗位上,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干部保障。
二、任用岗位
大队辅导员一名
三、选拔形式
1、校长提名和群众推荐(包括自我推荐)相结合。
2、党组织负责全面考察。
召开各类教师会听取意见,进行测评,个别访谈。
3、校务会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任用人选。
四、选拔任用范围及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
2、学历:大学本科以上。
3、职称: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以上。
4、要求:在本校工作三年以上,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具有较强的学生活动的策划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工作步骤
1、准备工作
(1)校务会和学校党组织研究制定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并听取意见。
(2)党组织根据学校中层干部岗位需求情况,梳理出学校符合条件的所有人选。
2、选拔推荐
(1)民主推荐。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全部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2)确定考察对象。党组织在汇总推荐情况讨论出初步人选后,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大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
(3)党组织考察。党组织汇总测评结果后,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组织个别访谈15人以上,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全体党员会议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组织意见提交校务会。
(4)校务会讨论决定。校务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选拔任用人选。
3、任前公示
校务会研究决定后对拟任职的人选进行校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4、任职
(1)党支部书记对决定任用干部进行谈话,反馈考察评价,提出任职要求。
(2)中层干部的任职时间以任职之日起算,试用期一年。
5、免职
按照《徐汇区田林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实行。
6、纪律和监督
按照《徐汇区田林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实行。
徐汇区田林小学
2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