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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教育系统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7-11-28

徐汇区教育系统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市委、区委、市教卫党委相关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始终牢记总书记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密联系“勇当排头兵、敢为先行者”的最大实际,讲政治、重全局,讲担当、重实干,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保证党的组织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保证广大党员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实现组织有活力、党员起作用、群众得实惠。

三、具体任务

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认真执行《关于在徐汇区教育系统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徐教委[2016]3号)各项要求,坚持“学”是基础、“做”是关键,注重学做互进、知行合一。2017年,要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勇当排头兵、敢为先行者,做合格党员、建规范支部”主题活动为重要抓手,按照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的要求,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一)精心安排学习教育内容

1.明确要求学深学透。各基层党组织要明确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学习方式,做到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学党章党规,要深刻认识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总遵循,自觉践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系列讲话,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校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2.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抓住关键,领会要义,掌握方法,始终把握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引导广大党员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贯穿于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在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中做出新成绩。

3.对照标尺检验党性。各基层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按照“四讲四有”标准,真正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要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党员干部要聚焦“四个合格”,把政治合格放在首位,把执行纪律合格作为铁的要求,把品德合格作为修身的重中之重,把发挥作用合格作为检验言行的重要标尺,主动对照、时时检视,列出“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不合格表现,不等不拖、即知即改。

(二)坚持领导干部示范带动

4.严格执行集体学习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要以中心组学习或其他集体学习为抓手,把党章党规、系列讲话作为集体学习的主要内容,明确学习主题、健全学习制度、增强学习效果,全年集体学习安排“两学一做”专题内容不少于二分之一。党员处级领导干部要根据自身实际制订个人自学计划,不断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解决徐汇教育发展和本单位发展实际问题的水平,增强工作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作出榜样。

5.带头做合格党员、合格干部。各基层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走在前列、当好表率”的更高标准,带头践行“四个合格”标准。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带头强化党性修养,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带头严格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区相关规定。带头担当负责,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倾听群众意见。

(三)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6.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发挥各基层党组织的主体作用,优化组织设置,抓好直属支部建设,加强民办教育党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党的组织基础,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指导直属党组织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织换届、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基础工作。教育党工委建立直属党组织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工作机制,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亮牌,并督促整顿。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基本保障,确保党支部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场所办事。

7.持续实施班长工程。教育党工委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把优秀党员选拔到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健全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教育党校的主阵地作用,分批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任期内集中轮训,确保每名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的整体素质。

8.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要把“两学一做”作为“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定时间、分专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使“三会一课”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各基层党组织要制订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要落实党员干部讲党课制度,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为支部内党员讲一次党课。教育党工委将下属基层党组织执行“三会一课”情况纳入党建督导专项检查,对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进行批评整顿。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情况严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9.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方法。每月固定一天为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活动,丰富活动内容载体。深化推进组织生活“指导性内容+自选动作”等有效做法,充分利用“徐汇区党员组织生活现场开放点”和市、区、学校等相关资源,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运用好“党建e时代”、徐汇教育官方微信微博、校园电子屏、宣传栏等载体,开发多媒体移动微党课,聚焦典型做法和成效,总结交流工作案例,引导党员积极参与服务社区的志愿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结合教职工思想实际和学校工作实际,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化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党员骨干教师“双培养”等工作机制创新,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好事。

(四)完善查找解决问题长效机制

10.联系实际查找问题。教育党工委要综合运用巡察、专项督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手段,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经常性进行“党性体检”。要联系教育工作实际,查找分析自身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问题,认真整改区委“四合一”检查(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机关党建专项巡察中提出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基层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党内监督等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压紧压实,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党员要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在推进各项工作中做到头脑清醒、脚跟站稳、肩膀过硬。

11.持续用力解决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立足工作实际,通过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采取专项整治等办法,集中力量推动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新问题和老问题、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党组织问题和党员个人问题一起解决。2017年要继续深化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健全防止党员失联的长效机制。落实党员电子身份信息等工作。认真解决基层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问题,着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特别是党员干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问题,坚决防止侵害学生和家长利益等问题,增强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获得感。

12.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各基层党组织要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团结-批评-团结”。落实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帮助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觉改进提高,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引导年轻党员加强政治历练、政治能力训练,严肃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教育党工委要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引导基层党组织认真开展负面案例的警示教育。

(五)推动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13.深化岗位行动、志愿行动。深化党员教职工岗位行动,开展承诺践诺,设立党员示范岗等多种实践平台,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实验项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始终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服务教育民生中展示先锋形象。依托区域化党建促进平台,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制度,积极发挥本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落实“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要求。

14.不断推动基层教育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基层党的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组织设置创新、方式方法创新,补短板、强基层、重服务。深入贯彻《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保障党员权利,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督导检查,确保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有抓手和支点、内容和程序。

四、组织领导

1.压实主体责任。教育党工委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管党治党责任清单,做到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考核严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每年统筹做好全系统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督察指导、宣传报道等工作,及时分析评估,提出改进举措,深入推进落实。把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指标,纳入基层班子和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落实落地。

2.注重典型引领。教育党工委把选树、宣传、学习先进典型作为重要抓手,组织好学习宣传工作,发挥好榜样的引领和激励作用。2017年,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宣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加大对“两学一做”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挖掘“学”的典型,发现“做”的楷模;树立本单位优秀党员干部榜样,宣传身边优秀党员事迹,引导广大党员见贤思齐,使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成为时代风尚。

3.强化督查指导。教育党工委健全完善督查调研制度,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情况通报等方式,推动学习教育任务落实和问题整改取得实效。注重从基层党组织工作成效和党员作用发挥看效果,让党员群众作评价,及时总结交流新鲜经验。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坚持分类指导,结合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际,体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要求,充分调动基层单位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基层党组织在学习教育中有更多自主权,有足够的灵活性。

 

附件:徐汇区教育系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任务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7年8月28

 

 

 

 

 

                                                          

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办公室                2017年8月29印发

附件

 

徐汇区教育系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重要任务

 

1.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执行《关于在徐汇区教育系统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各项要求。明确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学习方式,以“勇当排头兵、敢为先行者,做合格党员、建规范支部”主题活动为重要抓手,做到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确保学习教育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2.各基层党组织要以中心组学习或其他集体学习为抓手,明确学习主题、健全学习制度、增强学习效果,全年集体学习安排“两学一做”专题内容不少于二分之一。

3.党员处级领导干部要根据自身实际制订个人自学计划,每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强化党性修养,带头严格自律,带头担当负责,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区相关规定。

5.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织换届、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基础工作。

6.教育党工委建立直属党组织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工作机制,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亮牌,并督促整顿。

7.健全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教育党校的主阵地作用,分批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任期内集中轮训,确保每名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培训。

8.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要把“两学一做”作为“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要制订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要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教育党工委将下属基层党组织执行“三会一课”情况纳入党建督导专项检查。

9.落实党员干部讲党课制度,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为支部内党员讲一次党课。

10.每月固定一天为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活动。

11.落实党员电子身份信息等工作。

12.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帮助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觉改进提高,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13.深化党员岗位行动,开展承诺践诺,设立党员示范岗等多种实践平台,紧紧围绕重点工作,教育引导党员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服务教育民生中展示先锋形象。

14.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制度,积极发挥本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落实“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要求。

15.把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指标,纳入基层班子和干部个人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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