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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小学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09-02

 

田林小学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2010 6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精神,围绕创建文明单位、和谐校园的目标,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弘扬良好师德师风,结合我校教师队伍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具体细则:

(一)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前提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热爱学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认真参加升旗仪式和各项政治活动。

  2、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3、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和谐校园”建设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2、专心从教,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落实教学“五环节”——备课、上课、批改、辅导和检测。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如不在上课时拨打或接听手机,不私自请人代课或上课,不无故迟到早退。

(三)关爱学生是教师职业的灵魂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一视同仁,平等公正。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的安全,关心学生的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3、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罚站、罚抄等。

(四)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精选例题,因材施教。

 2、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充分利用学科德育因素,努力提高育德能力,德育缺失不入课,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全面评价学生。

(五)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2、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3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补课等活动,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

4、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六)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积极参与高一层次学历进修和各类进修活动。

2、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与各类教研活动和教育科研,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3、业余时间参与正当的娱乐活动,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骨干教师、园丁奖、“骏马奖”、“耕耘奖”、“育人奖”等区以上先进称号获得者不到以课业知识补习为内容的社会办学机构从事兼职兼课

 

                                                  田林小学

                                                20106

附则:1、《田林小学师德考核制度》

      2、《田林小学师德承诺书》

      3、田林小学教师师德自评表

      4、田林小学教师师德互评表

      5、田林小学家长调查问卷

      6、田林小学学生调查问卷

注:本实施细则解释权为田林小学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xx次教代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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